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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阿府办函[2008]145号
【颁布时间】 2008-06-19
【实施时间】 2008-06-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36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成都物资组: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08〕118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捐赠款物的有效使用。
  
  请州财政局负责整理汇总捐赠资金款项(联系电话:0837-2825227),请成都物资组负责统计汇总捐赠物资情况(联系电话:028-87730475),统计结果汇总报州民政局(联系电话:0837-2822696),由州民政局统一上报省民政厅。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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