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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7]74号
【颁布时间】 2007-11-08
【实施时间】 2007-1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37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专利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专利促进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专利促进工作的意见
  
  (市知识产权局二〇〇七年十月)

  
  为鼓励企业依托专利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的产出和运用,不断提高本市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专利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已成为衡量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
  
  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特别是专利促进工作,有利于为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继续开展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共同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
  
  二、建立和完善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创新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
  
  进一步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入项目专利和版权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7〕13号),推动政府投入项目的专利取得、专利技术商用化和专利海外布局。鼓励企业成为专利技术的拥有主体和运用主体,进一步提供优惠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担保、风险投资和专利质押贷款等机制,建立促进企业研发创新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促进专利数量和质量并重发展,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成果专利化、专利技术商用化,构筑企业专利的海外布局体系,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化的发展趋势,切实提高企业在专利运用和经营等方面的能力。
  
  三、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加大政府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抓紧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努力将其打造成为面向首都重点产业发展的专利信息汇聚中心、加工中心和咨询中心;重点发挥信息平台为企业研发创新、政府科学决策、提高公众素质服务等方面作用;提高研发创新的起始质量,确保其成果的法律有效性,减少研发创新在专利制度上的“独立重复”;引入和开发基于企业、科研机构或个人实际需要的专利检索和分析工具,建设本市重点技术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专利信息数据库。
  
  注重整合和有效利用社会服务资源,发挥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和专业作用,形成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多方协作共建的信息利用与服务机制。
  
  四、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专利技术标准化
  
  鼓励专利技术的标准化,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知识产权,通过专利对外许可等手段谋求有效控制贸易市场。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对纳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专利技术给予奖励,鼓励、引导本市重点领域的企业建立技术标准联盟和产业联盟,以制定国际标准为目标,开展协同合作;专利主管部门与技术标准主管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对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工作给予指导,鼓励和推荐专家参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
  
  五、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应急处理和预警机制
  
  针对本市企业涉外专利纠纷逐年增多的现状,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应急处理和预警机制,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在国外遭遇专利纠纷等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增强企业主动应对能力。
  
  (一)建立应急和预警专家会商机制,为政府、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和诉求提供决策支撑。
  
  (二)设立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实施专利预警,降低企业产品出口中的专利风险,避免侵权;
  
  2.开展海外专利纠纷应对,在本市企业遇到海外专利纠纷时,支持其维权行动;
  
  3.帮助企业实现专利的海外布局与运用。
  
  六、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促进本市企业海外专利技术商用化
  
  鼓励发展一批具有海外专利经营能力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实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与企业有效对接,在对海外专利状况和价值进行分析和评估基础上,帮助企业制定海外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企业海外专利技术商用化,优化专利布局和结构,实现其应有的价值和效益。
  
  七、加大专利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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