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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关于西安市迎奥运安保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8]32号)的要求,为做好旅游行业迎奥运的各项安保工作,我局已制定《旅游行业迎奥运安保工作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旅游局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西安市旅游局关于旅游行业迎奥运安保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治委、市委政法委关于西安市迎奥运安保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08]32号)的要求,为做好旅游行业迎奥运的各项安保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旅游行业迎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组织、协调我市旅游行业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的安保工作: 组长:周爱全局长 全面负责 执行副组长:张文忠副巡视员 协助组长工作、分管市场秩序 副组长:康立峰副局长 分管旅游景区 余亚军副局长 分管旅行社 成员:韩颖局规划发展处处长 刘晓蔚局质量规范处处长 王琳市旅游稽查大队队长 邹钰洪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各区县旅游局和全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 目标任务 根据《西安市迎奥运安保工作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我市旅游行业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安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1、在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的牵头下,整治城市管理秩序,涉及我局的任务是整治“黑导游”。 2、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和各区县,整治旅游场所安全秩序。督促、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巡逻防范力度,落实技防设施建设;重点景区(点)7月底前技防监控设施要全部安装到位,其所在公安派出所的三级监控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要加大对旅游重点线路的集中整治,坚决查扣和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拐的”、“摩的”;要加大对旅游景点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治安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奥运会前后,由市旅游局负责,必须为组团来我市观光旅游的外宾乘坐车辆配备1名专门的保安人员。 三、 责任分解 1、“黑导游”整治、旅游重点线路集中整治、旅游景点及周边环境治理和严厉打击扰乱旅游治安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旅游局要认真按照《“人文奥运 旅游西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奥办发[2008]4号)和《西安市旅游局关于2008年“奥运旅游在西安”全市旅游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旅发[2008]20号)的任务分工和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旅游局从6月份起,将组成五个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旅游稽查大队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2、督促、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巡逻防范力度工作,由市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负责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公安局、旅游局、文物局等部门的配合下,在6月10前督促、指导全市旅游景区(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巡逻防范措施并实施。 3、全市旅游景区(点)落实技防设施建设、重点景区(点)7月底前技防监控设施要全部安装到位,其所在公安派出所的三级监控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的工作,由市公安局及各区县公安局负责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省、市和区县旅游、文物等部门的配合下,落实技防设施建设,并使重点景区(点)的技防监控设施在7月底前全部安装到位。其所在公安派出所的三级监控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 4、坚决查扣和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拐的”、“摩的”的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对旅游重点线路的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旅行社使用“黑车”的问题,坚决查扣和依法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市旅游稽查大队予以积极配合。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80号)的任务分工和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禁摩令”和市政府6部门《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等相关通告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整治、杜绝“拐的”、“摩的”在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重点整顿查处“拐的”、“摩的”非法营运时占用人行道停放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