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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筑计生字[2008]71号
【颁布时间】 2008-06-18
【实施时间】 2008-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42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帮扶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精神,帮扶我市农村计生户家庭开展灾后重建,我局对全市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广泛的调研。经调查我市农村有25户计生贫困户由于在今年遭到冰灾,现住房已倒塌或成为危房;67户由于遭受到意外现子女或父母已死亡的计生贫困户,经济条件非常差,一直未能修建住房,现仍然租房、借房或仍居住在危房里。为帮助这92户计划生育家庭解决住房问题中,使这部分群众真正“住有所居”,根据2008年6月6日局长办公会精神,拟帮助这些计划生育家庭修建住房。具体帮扶方案为:争取市农办、市民政局联合支助每户5000元住房建设资金,市人口计生局支助每户3000元住房建设资金,各区(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支助每户3000元住房建设资金,通过这三个渠道筹集资金,合计每户能够得到11000元住房建设资金,基本能够解决住房问题。
  
  帮扶家庭名单已分别送市民政局、市农办,由市民政局、市农办分别下发到各区(市、县)民政局和农办进行落实,现要求各区(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立即与本级民政局和农办协调落实每户支助5000元的帮扶任务,并于2008年8月30日前完成支助每户3000元建房资金帮扶任务。
  
  
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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