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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国资企干[2008]2号
【颁布时间】 2008-06-18
【实施时间】 2008-06-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43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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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强化培训和准备阶段(2008年5月份之前)。举办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专题研讨班,召开专题座谈会,提高素质,开阔思路,宣传动员,奠定基础。
  
  (二)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6-8月份)。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后印发。各试点企业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创新重点,研究制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具体实施方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份-2010年底)。试点企业按照实施方案深入推动人才工作机制创新,重点抓好体系设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同知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借助“外脑”提高创新水平。期间,省国资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并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沟通情况,推广经验。
  
  (四)考核评价阶段(2011年上半年)。结合三年任期考核,省国资委组织对试点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情况进行评价,对做出突出成绩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奖励。
  
  (五)总结推广阶段(2011年下半年)。试点企业把人才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提炼和巩固好创新成果。省国资委总结形成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指导意见,在省管企业全面推广。
  
  五、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管企业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在省国资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国资委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企业建立以企业主要领导为负责人,企业分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工作机制创新试点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和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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