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益政办发[2008]7号
【颁布时间】 2008-06-16
【实施时间】 2008-06-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46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5〕8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益政发〔2005〕1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地震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自然灾害。我市是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地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常德市和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长沙市之间,且历史上发生过破坏性地震,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构造背景。2005年11月26日江西九江5.7级和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地震,我市境内都出现了不同程度震感。目前,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体系还不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水平较低。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不断提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
  
  (一)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要加快我市地震监测台网的现代化建设,实现地震监测数字化,资料传递处理实时化、网络化。要加大投入,建设好安化地震台、完成益阳地震台改造工程,健全地震前兆观测网络,完善前兆观测手段,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地震部门要认真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数据分析工作,落实地震异常跟踪措施,努力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二)贯彻落实益政发〔2005〕10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地震灾害防御措施。各级地震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协助做好国家投资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建设部门要协助做好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
  
  要高度重视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现状。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农居成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动。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地震、建设部门要开发推广适合不同地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结构类型的农村民居抗震实用技术,并编制好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建设技术标准,努力提高民居建设质量。要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广,以提高农村民居安全水平。
  
  (三)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级地震、教育、科技、农业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科普活动,逐步在每个区县(市)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文明社区建设活动。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各级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一步完善地震机构管理体制,切实加强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建设,确保防震减灾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各级编制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地震编制机构管理,确保人员、编制到位;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充实防震减灾工作队伍;财政部门要建立与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有一定增长比例的投入机制。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