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6]34号
【颁布时间】 2006-12-25
【实施时间】 2006-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5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六)加快农业企业对外合作步伐。选择竞争力较强的农业项目,到境外投资建厂,进行资源开发、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等。建立境外农业投资合作基金,对充分利用我市资源、技术、劳动力优势的境外农业合作项目予以扶持。积极开展农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农业劳务输出,积极为农业企业争取外贸经营权,建立劳务输出人才培训基地。农业、外经贸部门要尽快为农业“走出去”提供政策、语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国外市场的调研和与国际中介组织的联系,积极为农业企业牵线搭桥。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业对外开放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业外开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目标。要认真抓好队伍建设,真正把乡镇一级推向招商引资工作前沿,做到市、县、乡农业对外开放工作有队伍、有人员,形成全市农业对外开放整体网络和平台,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支持农产品出口,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全面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我市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