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发文字号】 京旅发[2008]73号
【颁布时间】 2008-06-12
【实施时间】 2008-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7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加强旅行社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日游”经营行为的通知

北京地区旅行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平安奥运行动”精神,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一日游”行为,杜绝旅行社违法经营问题的发生,以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迎接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北京市旅游局对全市各旅行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旅行社要加强自律,严格管理,必须租用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开展“一日游”客运服务,并签定合同,坚决杜绝将自有车辆租借给非法“一日游”经营者。
  
  二、各旅行社在经营“一日游”活动中,不得与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人员或单位开展旅游业务。
  
  三、各旅行社必须坚决杜绝接收并组织通过《北京交通地图》中的“一日游”广告、“小名片”、“票提”、街边的旅游假站牌和非法“一日游”组织者招揽的游客参加“一日游”活动。
  
  四、各旅行社在组织“一日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杜绝低价招揽、中途加价行为的发生。
  
  五、各旅行社如需在社会旅馆招揽住店客人参加“一日游”活动或在社会旅馆设立固定柜台,必须与该社会旅馆签订长期的合作合同,按照规定办理门市部登记注册手续,并报市旅游局登记备案。
  
  请各旅行社接此通知后,尽快将通知内容向本社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传达,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北京市旅游局将会同相关单位的执法部门,不定期对通知中要求的内容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旅行社,一经发现,将依据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