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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安监[2007]174号
【颁布时间】 2007-10-24
【实施时间】 2007-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76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江苏健峰认证中心申办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的批复

江苏健峰认证中心:
  
  你单位《关于重新申办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的报告》(苏健峰字[2007]02号)收悉,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你单位所提供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申请表》及附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江苏建峰认证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300万元,符合法定要求,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等体系文件齐全,具有可操作性。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和在编评价人员数量和资质符合乙级评价机构的要求。你单位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3号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为乙级资质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业务范围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乙级资质的有效期以证书日期为准。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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