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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锡署办发[2008]79号
【颁布时间】 2008-06-11
【实施时间】 2008-06-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86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人“三基”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三基”调查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这是我盟第一次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的内容为残疾人基本情况、基本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基本可利用资源的“三基”调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三基”调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我盟定于2008年6月---8月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一次内容为“残疾人基本情况、基本需求、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基本可利用资源”的“三基”调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掌握全盟各类残疾人的数量、结构、分布、致残原因、康复、教育、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及其家庭等情况,为我盟制定残疾人工作的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目标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也为积极争取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各类项目提供有力数据,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原则
  
  ---全面性原则。此次调查要对所有持有锡盟户籍的残疾人进行登记;同时,对在盟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残疾人,也要进行登记。
  
  ---科学性原则。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界定残疾人,科学合理确定调查区域、路线,分区、分批组织实施,认真、完整地填报各项表格。
  
  ---准确性原则。对残疾人及疑似残疾人的登记要全面、准确,同时做好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数据的科学准确。
  
  ---公开公正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走访每一个残疾人户,认真登记每一个残疾人及疑似残疾人,登记结果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为健全人或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鉴定、登记为残疾人或疑似残疾人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准备阶段(2008年6月12日-6月18日)
  
  1、开展业务培训。召开全盟“三基”调查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残疾人的“三基”调查工作进行全面培训和安排部署。盟级培训结束后,各地要自行组织本地的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调查工作。要组成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四级专业调查队伍,做好入户调查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各地新闻媒体要对本次残疾人“三基”调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印发调查材料。盟残联负责印制全盟统一的调查表格及残疾人评定标准等相关材料,发放到各地调查人员手中,按照规范的内容要求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实施阶段(2008年6月19日至8月9日)
  
  1、入户调查。各地残联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苏木、嘎查、村、居委会,逐户进行询问并登记(疑似残疾人的情况也要详细登记)。
  
  2、多级确认。各地要采取调查组确认、家庭确认、残联助理确认、村委会确认、乡镇政府确认等多级方式对残疾人进行确认,必要时可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共同确认,避免遗漏家庭、遗漏残疾人,做到残疾人的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3、督查验收。盟旗两级要组成专门工作组对各地调查工作进行抽查验收,指导调查工作。误差率在1% 以上的地区,要重新开展调查登记工作。
  
  (三)调查汇总阶段(2008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各地残联要对调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验收、录入、汇总,开展数据分析、研究,并采取手工汇总和计算机汇总两种方式,对实际调查的数据进行全面汇总,建立残疾人状况调查数据库,为全盟统一审核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作好前期准备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撰写综合分析报告,并于8月20日前报送到盟残联组维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lp3636@ sina.com。盟残联要建立全盟残疾人状况调查数据库,撰写全盟残疾人综合报告,并于8月31日前上报自治区残联组维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任务。全盟残疾人“三基”调查工作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行署成立全盟残疾人“三基”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盟残疾人“三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也要成立本地残疾人“三基”调查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要专题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到部门,任务落实到个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此次调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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