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80号
【颁布时间】 2006-12-14
【实施时间】 2006-1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88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与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工作联系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中国邮政实行政企分开,组建邮政监管机构,成立国家邮政局和邮政集团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立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的“三定方案”,经国家邮政局批准,青海省邮政管理局于2006年9月12日正式成立。青海省邮政管理局隶属于国家邮政局直接领导,是实行垂直管理的政府行政监管机构,负责对全省邮政行业普遍服务、特殊服务、通信安全的监督管理。
  
  为了发挥青海省邮政管理局对全省邮政行业的监管作用,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其加强工作联系,协调工作关系,促进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能。
  
  地址:西宁市长江路93号(鸿宇宾馆 6楼)
  
  联系人:郝永谦(综合处处长)
  
  联系电话:0971-491560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