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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发文字号】 陕人口发[2006]103号
【颁布时间】 2006-12-13
【实施时间】 2006-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89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2006年奖励扶助金发放和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局):
  
  为了做好2006年的奖励扶助金发放和总结评估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06年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
  
  1、全省2006年奖励扶助金从12月13日起开始发放。由于今年奖励扶助金到位较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协调邮政部门共同做好今年的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务于2006年12月底前完成新增对象存折和老对象奖励扶助金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2、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协调邮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通过送证上门、集中召开发放仪式等形式,在发放奖励扶助存折的同时进行奖励扶助制度宣传。
  
  3、在奖励扶助金发放过程中再次对奖励扶助对象的各项条件进行核实,发现确认误差的要停止发放并及时更正该对象相关信息,退回奖励扶助金存折及《光荣证》。对于已经被领取的奖励扶助金,不得从群众手中收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各市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收取未发放的存折及退回的奖励扶助金,并于2月底前将退回的奖励扶助金退回省人口计生委帐户(帐户名: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帐号:78660188000016633/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退回奖励扶助金时请注明何地退回何人奖扶金,同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将2006年奖励扶助对象最终确认及资金退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
  
  二、全面总结评估奖励扶助工作
  
  各市要对试点以来的奖励扶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如下:
  
  1、奖励扶助工作是否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63号)的要求执行;
  
  2、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对象确认的准确率如何,对象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系统情况,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部信息录入工作;
  
  3、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奖励扶助宣传资料的进村入户情况,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程度如何;
  
  4、奖励扶助金的发放情况及与当地邮政部门的配合情况;
  
  5、奖励扶助档案资料的填写和管理是否规范;
  
  6、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各市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抽调政治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积极协调邮政部门,精心组织,做好今年的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确保奖励扶助金及时准确的发放到对象手中。在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完成后,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奖励扶助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并于2007年2月底前将总结评估结果、对象最终确认及资金退回情况统计表、需退回的存折等一并报送省人口计生委财务处。
  
  附件:陕西省2006年奖励扶助对象最终确认及资金退回情况统计表(略)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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