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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07]34号
【颁布时间】 2007-10-18
【实施时间】 2007-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8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落实好中央“村村通”直播卫星天线安装配套经费
  
  中央财政承担的4391个自然村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达74647套,设备数量大,安装任务艰巨。为保证安装任务顺利完成,市、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切实解决“村村通”运行维护费,防止“返盲”问题发生
  
  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费的落实是“村村通”工程不返盲的基本保障,我市各级财政要给予切实解决。省政府将每年补助每个村500元,市财政将每年补助每个行政村100元,区县财政应每年补助每个行政村400元。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
  
  要实现中央提出的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村通”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财政、广电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大对“村村通”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强力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要将“村村通”工作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确保“村村通”工作顺利推进。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村村通”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机制,建立和健全以县为主,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村村通”成果,确保“村村通”长期通。
  
  附件:1.泸州市“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进度经费规划表(略)
  
  2.泸州市“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规划建设任务经费一览表(略)
  
  3.泸州市07-08年行政村广播室建设规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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