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7]107号
【颁布时间】 2007-10-20
【实施时间】 2007-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的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的请示》(豫政文〔2007〕144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拟建的“河南中国文字博物馆”可更名为“中国文字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