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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各旗县市(区)要把“四级联动”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在明确责任、制定目标、采取措施、限定时间的基础上,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四级联动”体系建设。 (三)搞好“四级联动”网点布局及建设。各旗县市(区)要结合实际,落实便民大厅建设任务,科学设置代办点,合理确定代办点服务区域,实现划区定点双向互动服务,消除服务“盲区”。 (四)规范代办点建设。要加强代办员的学习培训,组织代办员进行计算机操作技能、网络基础知识、网上办理(代理)的方法和操作流程集中培训。要明确代办员工作职责,统一代办点工作流程,将其纳入网络化管理,各类数据必须做到网络发布、统计和分析,提高时效性和利用率。 附:2008年全盟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四级联动”建设目标(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