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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506号
【颁布时间】 2007-09-18
【实施时间】 2007-09-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9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06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做如下修改:
  
  将第三十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煤层气资源由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公司实施专营,并参照本条例执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根据本决定做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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