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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国家每年选定不低于60部的农村题材故事片和不低于30部的科教片,委托指定单位集中购买公益放映版权后,向全国农村发行。国家继续为中西部地区配送电影流动放映车和流动放映设备,对中西部地区农村电影放映给予一定场次补贴,有关地区政府要确保其全部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本地区农村电影经费,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也给予部分补贴,并确保及时到位。国家有关部门要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电影民族语译制设备予以资助,尽快解决数字电影民族语译制问题,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电影的数字化放映。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影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体制改革统筹考虑。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广电、发展改革、财政、文化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 (十)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多种类型的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高放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放映员予以表彰奖励。 (十一)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以数字放映为龙头,院线为纽带,乡为重点,村为基点,政府扶持和市场服务相协调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体系。 (十二)各地要建立完善政府资助设备的运行维护机制。国家对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相关配套设备由地方统一招标采购。对政府资助设备,各地要探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经营等方式,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为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政府资助设备由省级或市(地)级电影主管部门招标或委托招标给农村数字院线公司经营,院线公司通过提取放映设备更新资金或折旧等方式使其保值增值,用于扩大再生产。各级电影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资助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