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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环办发[2008]132号
【颁布时间】 2008-06-06
【实施时间】 2008-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02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协助做好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阿坝、广元、德阳、绵阳、雅安市环保局: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将于7月10日前编制完成《四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州环保局要高度重视。《四川地震灾区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后简称《规划》),是省政府确定的九个重要专项规划之一,省政府要求我局和省级有关部门会同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编制。为此,省局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组,由局长田维钊任组长,并委托中科院成都生物所承担规划编制的有关技术工作。目前,工作组已正式展开工作,请各市州环保局高度重视,在灾情调查、项目规划等方面积极配合我局完成编制工作。
  
  二、抓紧做好地震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调查。目前我省抗震救灾工作重点已转为灾后恢复重建,上述市(州)环保局要把生态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做好地震对生态环境破坏影响调查等基础工作,及时分析提出当地生态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和具体工程项目,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上述市(州)环保局要在调查灾情的基础上及时提出本地区近三年和后五年在生态环境恢复重建方面要实施的重大项目,在征求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于7月11日前及时报送我局(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12日汇总全省项目),省局将对各市州提出的项目筛选后纳入规划,并将于6月20日左右将《规划》(初稿)分别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和上述六市州政府的意见。上述市(州)中要单独编制生态环境恢复重建规划的,请于6月15日前将规划大纲和建设项目一并报送省局。
  
  四、请上述市州环保局按本通知附件的要求, 6月13日前提供规划编制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川环函[2008]461号通知要求上报项目的时间不变)。附表中各地已有的数据可提前报送省局。
  
  联系人:
  
  省环保局自然生态处 刘婕
  
  电子邮箱:stc-006@163.com
  
  联系电话:028-86156215 13880103095
  
  中科院成都生物所潘开文
  
  电子邮箱:chongjianguihua@yahoo.com.cn
  
  联系电话:028-85248450 13981924347
  
  附件:1、地震灾区生态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表(一)
  
  2、地震灾区自然保护区受损情况统计表(二)
  
  3、地震灾区污染物处理设施受损情况表(三)
  
  4、地震灾区污染物处理设施受损情况表(四)
  
  5、地震灾区污染物处理设施受损情况表(五)
  
  6、地震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小区的影响调查表(六)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附件1:
  
  
地震灾区生态环境基本情况统计表(一)

  
  报送单位:报送时间:
  
  所在县名称
  
  受灾人口(人)
  
  受灾面积
  
  水源地受损情况
  
  死亡
  
  受伤
  
  林地(公顷)
  
  农田(公顷)
  
  草地(公顷)
  
  河流(公里)
  
  植被受损面积
  
  (公顷)
  
  保护设施设备损失
  
  (万元)
  
  水体堵塞(处)
  
  恢复所需经费
  
  (万元)
  
  合计
  
  说明:生态环境受损面积以林业、农业、畜牧、水利部门数据为准,分县统计。
  
  附件2:
  
  地震灾区自然保护区受损情况统计表(二)
  
  报送单位:报送时间:
  
  保护区房屋受损情况
  
  保护区管护道路受损情况
  
  管护与监测设施受损情况
  
  保护区生态系统受损面积(公顷)
  
  保护区内河流受损情况
  
  保护区名称
  
  房屋倒塌间数
  
  (间)
  
  房屋倒塌面积(m2)
  
  危房面积(m2)
  
  重建需要的经费(万元)
  
  管护道路受损长度(公里)
  
  受损程度(轻/较重/严重)
  
  重建所需经费
  
  (万元)
  
  管护与监测设施种类
  
  损失价值(万元)
  
  重建所需经费
  
  (万元)
  
  森林
  
  草地
  
  长度(公里)
  
  河岸垮塌及滑坡个数
  
  堰塞湖(处)
  
  恢复所需经费
  
  (万元)
  
  合计
  
  说明:按各自然保护区分别填表
  
  附件3:
  
  地震灾区污染物处理设施受损情况表(三)
  
  县(市区)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受损情况
  
  城镇垃圾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情况
  
  受损(处)
  
  处理能力(吨/日)
  
  受损状况
  
  损失(万元)
  
  重建所需经费(万元)
  
  受损(处)
  
  处理能力(吨/日)
  
  受损状况
  
  损失(万元)
  
  重建所需经费(万元)
  
  全损
  
  50%损
  
  <50%损
  
  全损
  
  50%损
  
  <50%损
  
  合计
  
  备注:按各县市区分别填报。
  
  附件:4
  
  地震灾区污染物处理设施受损情况表(四)
  
  县(市区)
  
  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受损情况
  
  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情况
  
  受损(处)
  
  处理能力(吨/日)
  
  受损状况
  
  损失价值(万元)
  
  重建所需经费(万元)
  
  受损(处)
  
  处理能力(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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