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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工作任务:近期尽快解决砂石料市场,9月底前完成煤碳、废旧回收等专业市场和3-5处便民市场。 (六)房地产开发改造任务 工作职责:市规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责任人:郝忠。主要负责项目策划,落实项目主体。 工作任务: ⒈新华街改造内容 ⑴市医院对面房屋拆除改造; ⑵前进路西至水源路段立项改造。 ⒉胜利路改造内容 (3)胜利路西中国铁通南(份子地农场招待所)平房通过做项目进行改造; ⒊团结路改造内容 (4)富贵园北至北边渠平房通过项目改造实施; ⒋其它需要改造的地段由工作组根据实际确定 工作要求:6月底完成项目规划设计,7月份开始落实项目主体,并启动项目实施。 (七)道路改造和人行道铺装任务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责任人:徐国庆 工作任务: ⒈道路工程 乌拉特大街(胜利路至临五路)。 永安街(影剧院至建材城东墙)。 光辉南路(新华街至铁路货场)。 东道街(建设路至铁路叉口)。 滨河街(建设路至水泥厂)。 五一街(团结路至水源路)。 向阳路(新华街至北边渠)。 长春西街(团结路至前进路)。 前进路(新华街至长春街)。 西大市场道路(光明西街、前进南路)。 ⒉城市核心区(南至曙光街,北至解放街,西至团结路,东至富强路)范围内人行道铺装硬化,铺装总面积119000平方米 利民街(前进路至河套大学) 光明街(团结路至胜利路) 富强路(新华街至长春街) 育红街(团结路至建设路) 曙光街(团结路至建设路) 八一街(团结路至胜利路) 向阳路(曙光街到地新华街) 万丰街(团结路至建设路) 团结路、建设路、庆丰待及其它主次干道破损人行道整修。 工作要求:9月底完成 (八)广告牌匾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市区执法局、城投公司,负责人:蒋新国、韩宪成、张凤莲。 工作任务:主要对沿街路两侧擅自经营的户外广告及占道牌匾、破旧广告、门牌字号予以拆除改造,统一规划设置便民广告栏和公益广告。其它需要拆除清洗整治的工作由工作组具体确定实施。 二、具体措施 ㈠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就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组长:罗永纲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石贵政府秘书长 邢国良政府副秘书长 连泽临河区政府区长 薛维林市建委主任 成员: 郝忠市规划局局长 李强市房管局局长 蒋新国市执法局局长 韩宪成新区办主任 贾林市财政局局长 钱永喜市林业局局长 程国权市交通局局长 王志坚市电业局长 利军市工商局局长 刘健市商务局局长 张新林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智和临河政府副区长 田文化市建委副主任 张文利市建委副主任 刘健市规划局副局长 郝杰市规划局副局长 谢勇市执法局副局长 王君市房管局副局长 刘惠新区办副主任 徐国庆临河建设局局长 张凤莲临河执法局局长 王银宝临河园林局局长 刘鸿武临河执法局副局长 邬永贵区环卫局局长 安子江建设局副局长、市政维护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主任:薛维林,具体负责“新亮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服务、信息交流、统计汇总等日常事务。 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城建有关部门要加大城建信息宣传报道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形成上至指挥部,下到各个工程项目及有关单位全方位、立体式、广覆盖的宣传舆论环境。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全面、多角度地集中展示工程实施动态。在方案进一步确定后,通过不同方式组织召开不同层次的动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以工作造声势,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同时要依靠居民干部入户宣传做工作,教育引导市民参与城市建设,赢得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推动工程实施提供支撑保证。 ㈢进一步形成合力。“新亮美”工程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工作任务大,时间紧,各项工作任务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相关部门无条件服从牵头单位。同时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条块相结合,长远工作与近期工作相结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起来,分兵把口,整体推进,边实施,边完善,确保每一条街路整治完不留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