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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7]31号
【颁布时间】 2007-05-06
【实施时间】 2007-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十八)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赞助、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强对赞助活动和捐赠资金物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九)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实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引导各类社会团体关心、支持、帮助和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
  
  (二十)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和训练、比赛中的违规行为,保证残疾人运动员身心安全和健康,维护残疾人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引导残疾人体育工作者发扬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十一)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
  
  (二十二)积极表彰和奖励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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