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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一是各县市、各部门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开展四项制度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建议及措施。 二是县市政府督查室、“三项制度”办公室要采取发文通知、电话督促、上报信息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具体工作,确保四项制度各个步骤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参照《云南省行政机关四项制度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加快研究我州四项制度考评的指标体系、量化考核内容,尽快出台西双版纳州行政机关四项制度考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年度检查考评机制。 七、健全机制,确保落实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西双版纳州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投诉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十种问责情形和十种问责方式,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量化、细化问责情形、方式、程序,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各县市、各部门要在实施四项制度过程中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四项制度,推动四项制度实施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ОО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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