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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西政办发[2008]77号
【颁布时间】 2008-06-05
【实施时间】 2008-06-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06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接上页]

  六、加强督查,确保质量
  
  一是各县市、各部门四项制度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开展四项制度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建议及措施。
  
  二是县市政府督查室、“三项制度”办公室要采取发文通知、电话督促、上报信息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具体工作,确保四项制度各个步骤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参照《云南省行政机关四项制度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加快研究我州四项制度考评的指标体系、量化考核内容,尽快出台西双版纳州行政机关四项制度考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年度检查考评机制。
  
  七、健全机制,确保落实
  
  各县市、各部门要对照《西双版纳州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西双版纳州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投诉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的十种问责情形和十种问责方式,建立健全问责机制,量化、细化问责情形、方式、程序,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形象。
  
  各县市、各部门要在实施四项制度过程中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四项制度,推动四项制度实施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ОО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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