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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大政办发[2007]144号
【颁布时间】 2007-10-13
【实施时间】 2007-10-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08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商标战略的通知

[接上页]

  (六)广泛宣传,提高意识。搭建以“商标战略宣传年”为载体的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商标注册、运用、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形式多样的商标法律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商标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工商干部和驰(著)名商标等企业负责人及商标管理人员的商标法律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工商干部能够精通并准确执行商标法律,进一步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企业家能够知晓并自觉遵守商标法律法规,懂得用商标战略开拓和占领市场。
  
  三、切实加强对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王承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姜丽华、市工商局局长李德和为召集人,市经委、科技局、财政局、信息产业局、农委、海洋渔业局、商业局、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资委为成员单位的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联系电话:84358507),于喜寿兼办公室主任。
  
  各地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将推进商标战略工作作为推动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保持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信息畅通和日常联系。
  
  
二○○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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