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滁效[2007]4号
【颁布时间】 2007-10-12
【实施时间】 2007-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0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严禁上班时间炒股及强行向企业收取各种会费、征订报刊杂志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近期,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市直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深入企业征求意见,发现少数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炒股、玩电脑游戏,以及有的部门强行向企业收取各种会费、征订报刊杂志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改进工作作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在办公电脑上安装用于炒股的软件;严禁工作时间到证券机构或利用办公电脑、电话等工具进行炒股;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严禁工作时间擅自脱离岗位。
  
  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涉企收费规定。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强制企业参加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严禁各行业协会借年审、年检、办证之机搭车收费及强行向企业收取各种会费;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通过中介组织对企业进行收费。
  
  三、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的有关规定,严禁强行向企业征订、摊派各种报刊杂志、音像制品。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严格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地各单位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以及对企业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的,要按照《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市效能办。市效能办要继续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