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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建立以“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为原则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探索建立公安、工商、劳动、城管等部门的综合执法机制,做到任务结合、方法综合、力量整合。 (六)以及时、准确的信息引导优质服务。建立为社会和育龄群众提供服务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加强对育龄群众生育取向、家庭生活质量、生殖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和相关信息收集,逐步建立管理部门、服务机构与育龄群众的信息交流机制。 (七)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我管理和服务。依托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社区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反映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批评和要求,维护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开展好创建优质服务县市活动,认真做好四川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手牵手”五年行动计划,“牵手”与被“牵手”的县市要加强相互交流,借鉴内地“创优工程”活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引入、推行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创优工程”质量。组织相关人员到内地考察、学习,拓宽视野,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四、评估与验收工作 按照民族地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评估体系和州规划,根据各县市申报,州政府组织评估认定后,适时进行表彰,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一)评估原则: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重在创建、充分体现“六好”要求,反映“二十字”新机制建立和运行状况。 (二)评估方法:采取基层自查考核评估与上级检查考核评估相结合,全面考核与个案调查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小组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法,按创建条件,成熟一个,评估一个。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 (三)创建州级优质服务先进县的申报材料,每年12月15日前报州人口计生委科技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创建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分解目标,加强创建工程的领导和督查。一类县要在两年内达州级标准,二类县要在三年内达州级标准,三类县要在四年内达州级标准。 (二)改进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建立与优质服务相适应的人口计划、管理和评估机制,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建立科学、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要将创建结果与事业费补助挂钩,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普及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对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监控。 (三)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用人机制,形成竞争上岗、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坚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促进人口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做到“三个确保、一个提高”,即确保计划生育手术免费经费,确保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确保基层特别是村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报酬,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财政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