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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州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从印发之日起实施,请结合《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向州政府办公室反映。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三日 大理州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治预案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是指在较大地理区域内能够爆发流行,对农作物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农作物病虫鼠害。为建立健全高效的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的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防治预案。 一、重大病虫鼠害的确认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初步确定为:小麦条锈病、油菜菌核病,蚕豆锈病、斑潜蝇、大蒜叶枯病、稻瘟病、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飞虱、粘虫、蝗虫、玉米大小斑病、农田鼠害等以及其它突发性病虫害。 二、灾情报告与分级、响应 (一)灾情报告 1、监测预报各级植保机构要按照测报规范开展农作物病虫及鼠情监测预报工作,通过系统监测和大田普查,及时会商发布农作物病虫鼠害中长期和短期预报。 2、定期报告各县市区应认真落实病虫鼠害发生与防治工作旬报制度,关键时期应5天报告一次,没有发现病虫鼠害蔓延和新的病虫鼠害发生的,实行零报告制。对突发性病虫鼠害要随时发现随时报告。 3、核实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农作物病虫鼠害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损失严重等情况,要向当地植保部门报告。植保部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确定灾情的,要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到州植保站。州植保站派人核实后,确定为农作物重大灾情的,立即报请州农业局上报到州人民政府,并按规定立即上报上级部门。 (二)灾情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1、一级应急响应 1.1 一次突发性病虫鼠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州耕地栽种总面积的20%以上,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 (2)某种病虫害发生面积占该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2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病虫鼠灾害。 1.2 一级响应行动 (1)州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州级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预案,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救灾工作,并报告州政府。同时将灾情上报省政府及农业厅、财政厅等省有关厅局。 (2)州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派出防治工作指导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受灾情况,指导灾区开展防治工作。 (3)根据灾区防治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防治病虫鼠的意见,及时下达州级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并根据灾害发生范围和程度,建议政府从州长预备金中安排部分救灾补助资金。同时,州财政、农牧部门联合向省财政厅、农业厅申请省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4)州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帮助灾区调剂、调运防治、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县市农业部门落实救灾应急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2、二级应急响应 2.1 一次突发性病虫鼠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州耕地栽种总面积的15-20%,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7%以上。 (2)某种病虫害发生面积占该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5%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病虫鼠灾害。 2.2 二级响应行动 (1)召开州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应急工作,向州突发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州级农业病虫鼠灾害应急预案。州财政、农牧部门联合向财政厅、农业厅申请省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2)根据灾区防治工作的需要,决定是否派出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业病虫鼠防治工作,是否下达州级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病虫鼠防治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