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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畹町管委,州直各单位: 《州政府纠风办、州监察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州政府纠风办、州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以及州纪委五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现提出2008年全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开拓政风行风评议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切实把纠风工作与全州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以及州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政府形象。为全面推进我州的政风行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省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州实际,今年集中对交警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对去年所评议学校、医院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州政府纠风办、州监察局确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为州级评议对象。州直和中央属省属各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以本系统和本部门为主,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各县市政府纠风办要按照州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好本县市的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对交警部门的评议内容 以营造公正执法、文明值勤、依法行政的法制环境,营造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环境,营造为公、务实、清廉的廉政环境为目的,重点评议以下几方面工作: 1. 行政效能建设情况。 2. 推行政务、警务公开情况。 3. 落实行业服务规范情况。 4.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5. 加强政风行业建设情况。 行风评议工作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服务人民群众为目的,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放在重要位置,认真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评议的重点领域为:路面执勤、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挂牌和检测、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等。 (二)对学校和医院跟踪检查内容 针对上年的评议对象,在面对面评议时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全州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本辖区内的评议工作,评议对象在州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各级被评议部门的主管部门与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好行风评议工作。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对交警支队进行评议,州政府纠风办负责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 首先,被评部门对自身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我评议,写出自评报告。其次,由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纠风办组织评议组深入被评部门,对内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摸清被评部门的行风建设现状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书面评议意见。最后,政府纠风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召开由行风评议组与被评部门领导班子(邀请二级班子、职工代表)参与的面对面的评议会。此后,被评部门要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入手,针对评议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剖析,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面向社会,依靠群众 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以全社会的力量推动行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各被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服务承诺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各参评行业在组织评议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网络和电信短信问卷调查,扩大评议工作的覆盖面和信息量。要组织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通过“德宏热线”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和投诉,认真按时限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在广泛向社会各界征询评议意见外,要注重在部门内部开展下级和基层单位评议上级机关作风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