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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衢政办发[2008]51号
【颁布时间】 2008-06-03
【实施时间】 2008-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1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办事和电子政务实时监督系统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建立和完善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推进部门和行业的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对卫生系统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评议,积极参与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十大新事”评选活动。以“创新”为抓手,办好“行风效能热线”直播节目,扩大节目的影响力,提高群众参与度,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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