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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日 西安市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3月至10月,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为促进西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实现“平安奥运”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专项斗争期间,我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7年同期下降20%以上;建立侦破挂牌督办案件责任制,切实提高破案率,力争全部侦破部、省挂牌督办案件,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奥运比赛正常进行、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进一步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重点清理整治无手续和超范围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通过开展集中行动,摸清底数,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并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四)切实加强“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保卫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逐步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逐级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安全防范投入,探索建立“电力警务室”等警企联动安全保护新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 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整治的重点地区:灞桥区、长安区。 (二)重点问题 1.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高发问题,包括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问题。2.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问题。3.其他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已进行。各区县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本地需要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提出具体措施,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4月至6月。各区县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全面完成专项斗争工作目标。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至9月。各区县要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区县要按照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特别是重点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把抓现行、打团伙、破积案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