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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力度,积极探索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创新工作,力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灵活多样。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努力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和国民安全教育体系,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众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及防震减灾意识。市地震局、市广播电视中心、盘锦日报社和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努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定和谐。 要进一步强化科普示范学校和科普基地建设工作。各县区至少建立2所正式挂牌的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结合实际安排教学计划。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培训、教育的管理工作。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要协同各学校适时组织开展避震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并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逐步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推广。 七、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2008年是我国的奥运之年。全市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要制定地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应对各种突发意外、不利影响事件的具体措施。要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研究落实奥运重点时段灾情速报的实施细则和工作环节,确保地震速报的及时、准确。要针对可能发生的震情,制定相应的跟踪分析判定工作方案,建立严格的会商机制、异常落实与跟踪机制和震情传递与管理机制。要针对奥运地震应急工作特点,制定奥运时段应急反应行动方案和工作流程。针对可能发生的地震舆论,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方案。 盘锦市地震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