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建立技术和质量保障制度。认真开展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环境调查和工程地质勘察;严格规范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技术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进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验收制等各项质量保障制度;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施工规范。 3、建立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审批程序,对工程资金及其配套资金实行专户专项管理,严格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社会透明度,让农民群众了解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将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严重弄虚作假和贪污、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