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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津中小企[2008]26号
【颁布时间】 2008-06-02
【实施时间】 2008-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26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综合利用邮政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新三区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各区县邮电局及相关单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技术与体制创新的主体,成为缓解就业压力和保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引导社会服务资源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关于充分利用直复营销新渠道促进中小企业市场拓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综合利用邮政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利用邮政资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市60%以上的利税、7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就业岗位,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但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人才匮乏、资金短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导致生产费用不足、销售渠道不畅、物流成本较高、市场拓展困难,制约了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因此,运用社会服务组织,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中小企业成长平台,已成为中小企业拓展市场的客观需要。
  
  邮政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网络是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承担着“通政、通商、通民”的使命。邮政已形成覆盖城乡、连接全国、通达世界的现代通信网络,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实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三流合一”服务能力的企业,同时还具备为社会提供数据库商函、物品运递、物流分销配送、资金归集和资金信贷等多种服务功能,可为中小企业有效解决产品广告宣传、销售渠道拓展、商品流通、资金运转等方面的难题。
  
  利用邮政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有利于中小企业借助邮政网络平台,提高市场拓展的效率和效益;有利于中小企业采用现代营销方式,提高市场拓展的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引导社会服务资源,构建中小企业市场拓展服务体系,形成助力中小企业成长、实现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和邮政部门要把充分利用邮政资源,为中小企业市场开发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利用邮政资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利用邮政数据库商函,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营销渠道
  
  天津邮政直复营销中心和商函制作中心拥有完备的投递网络和庞大的员工队伍,先进的商业信函打印、封装设备,以及3亿余条国内外名址信息,可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关数据库商函的设计、打印、制作、封装、投递及反馈等一条龙服务。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对邮政名址信息的筛选和挖掘,锁定特定单位或个人,以信函形式将企业的产品说明、宣传推广、促销活动等广告信息直接邮寄给目标客户,更加有效地拓展营销渠道,实现小企业大营销。
  
  (二)利用邮政速递物流网络,帮助中小企业打通物流渠道
  
  天津邮政速递物流服务网络通达220余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全国2100多个城市,可为中小企业提供24小时通关服务,邮政客户服务中心(11185)全天候24小时对外服务,确保对特快专递邮件实时跟踪查询。
  
  中小企业可以依托邮政速递物流网络平台,实现产品运输、分销、配送及信息反馈等综合服务,且实物传递与信息传输同步运行;可以利用邮政代收货款、国际国内经济快递服务,在投送邮件的同时收回货款和降低费用,既可避免发生拖欠货款等资金风险问题,又能更好地加快资金周转。
  
  (三)利用邮政金融网络,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资金运转渠道
  
  中国邮政拥有金融服务网点3.6万余处,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通存通兑金融网络。随着邮政改革的深化,邮政储蓄银行也将逐步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对公存款、对公结算和信用贷款等新业务。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邮政金融服务网络办理商务汇款、资金结算、代发工资、异地收付款、资金归集及对公理财等业务;可以在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公司账户,实现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等在内的多种支付结算,加快资金周转,规避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可以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信用贷款、质押贷款,手续简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投入再生产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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