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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8]52号
【颁布时间】 2008-05-30
【实施时间】 2008-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32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援建四川地震灾区群众过渡安置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前方指挥部
  
  在四川绵阳设焦作市援建四川灾区群众过渡安置房工作指挥部,成员由建委、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组成,负责前方施工和房屋安装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前方指挥部下设:
  
  1.协调组:具体负责施工场地协调、土建与安装协调、与上级部门和四川当地沟通以及前后方联络。
  
  2.财政审计组: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资金计划、资金审定、拨付、使用监督和前方指挥部的后勤保障。
  
  3.施工质量安全组: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质量验收和监督。
  
  4.卫生防疫组:负责前方施工人员的疾病防治和防疫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过渡安置房是党中央、国务院帮助受灾群众解决临时住房问题做出的重要决策,直接关系到地震重灾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过渡安置房建设的要求上来,带着感情,不惜代价,坚决完成承建任务,以实际行动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灾区群众满意。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灾区群众过渡安置房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系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带队到援建地区靠前指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落实队伍,保障后勤。各单位要根据分配任务情况,抓紧组织队伍,落实资金保障。由于地震灾区施工现场条件艰苦,集中施工人员较多,生活保障较为困难。相关单位一定要严密组织,加强教育,保障后勤,确保安全。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支援灾区建设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注重信息渠道畅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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