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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大力营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结合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选择社区、村镇、学校、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及车站、机场、旅游景点等场所,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广大群众和生产、销售企业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自觉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 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引导企业简化商品包装,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发改、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日常协调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海宁(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小鹰(市工业和招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海口质监局、海口工商局、市环卫局、市国土环资局、市科信局、市交通局、市旅游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招局,人员由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工招局分管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