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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州价格调控工作,确保今年我州价格总水平的涨幅低于去年的实际涨幅,现将《楚雄州2008年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楚雄州2008年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点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对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2008年,我州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为首要任务,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涉农价格管理,着力做好民生价格,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确保2008年市场价格总水平的涨幅低于上年的实际涨幅,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这一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州2008年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点。 一、积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一)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2007年全州实际涨幅的县、市,要严格控制县级管理的调价项目,2008年价格总水平力争不高于全州2007年的实际涨幅;凡是月度涨幅突破全州平均涨幅的县、市,原则上不得出台除环保收费以外的地方调价项目。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等措施,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和谐。 (二)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蛋、石油、钢材、煤炭、房地产等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总水平运行情况,坚持价格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价格总水平变动特点及趋势,分析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完善市场巡查、应急值班、跟踪监测、预警报告等各项监测预警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应急和预警能力。 (三)根据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各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有效遏制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牛奶、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对市场集中度较高、经营规模较大、市场影响大,达到一定规模的少数批发、零售企业经营的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及时纠正不合理涨价。要加强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商品及服务的供求情况、价格变化的重点监测,严格控制价格变动的连锁反应,防止价格波动向更大范围内传导。 二、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四)认真贯彻粮食的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增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烤烟收购价调整政策,确保农民增产增收。认真落实城乡用电同价政策,加快农网改造进程,进一步扩大农村“两改一同价”成果。加强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差率控制措施的监管,据实从严核定运杂费。落实对化肥生产企业电价、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抑制化肥价格大幅上涨,保障市场供应。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提高政府对化肥市场的调控能力。 (五)建立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促进生猪生产的扶持措施,完善稳定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防止生猪价格过度波动,减缓生猪市场周期性变化对价格的影响。 (六)加强对农机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认证等农村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认真落实好鲜活农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绿色通道”政策,保证鲜活农产品跨区域调运畅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损耗,促进农民增收。 三、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设节约型社会 (七)认真贯彻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保证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的执行。切实加强市场供应的监管,鼓励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提高旺季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全州市场稳定供应。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正确执行国家对高耗能行业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宣传贯彻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促进垃圾焚烧、风能、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丰枯、峰谷分时电价管理,优化和合理使用电力资源。 (八)按照楚雄州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实施意见的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改革,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鼓励水资源循环使用。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推行阶梯式水价和高耗水行业差别水价制度,对城市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地下水加倍征收水资源费,建立农村供水计量收费制度,促进农业节约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