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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并质技监发[2007]155号
【颁布时间】 2007-09-27
【实施时间】 2007-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3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
  
  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十一”国庆黄金周即将到来,旅游和居民出行将进入高峰,各种社会活动增多,因此,做好这一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根据太原市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安办发[2007]39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质监局的工作安排,为了保证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稳定,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国庆节,现就做好“十一”国庆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局要站在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党的十七大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这一时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督促企业领导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和监控工作,对已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逐项落实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分级监控,严格防范,确保安全。
  
  2、加强对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工作,督促运营使用单位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同时,将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3、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制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上岗,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4、结合近期开展的气瓶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辖区气体充装站以及各类气瓶的安全监察,严格禁止使用报废气瓶,严厉查处非法倒气行为,坚决取缔“黑充装站”,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广大用户用上合格气瓶。
  
  三、加强联合执法,落实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加强单位间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值班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保证信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局面。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在党的十七大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宣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安全要求,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应急救援,严格信息反馈和事故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妥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事故发生,要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严禁瞒报、谎报和推延不报事故的违法行为。
  
  各单位务于9月29日前将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的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市局特监处,并于10月9日前将节日期间的工作总结报市局特监处。
  
  附:“十一”值班表(略)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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