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宁政办[2008]106号
【颁布时间】 2008-05-28
【实施时间】 2008-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44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接上页]

  五、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
  
  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为新闻发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为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提供方便。对于涉及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救灾防疫、突发事件等重大内容的发布,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确保舆论导向的正确。
  
  要建立新闻发言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市政府新闻发言人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召集,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新闻发言人参加,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总结各部门新闻发布会工作和计划,不断完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工作。
  
  政府新闻发言人是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的建设,选择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较高,善于同各类人员特别是媒体记者沟通交流,具有一定亲和力与临场应变能力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要努力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