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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5-28
【实施时间】 2008-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4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对口支援北川县地震灾区救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对口支援北川县地震灾区救灾工作方案》已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既是各级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大局意识、执政能力、工作水平、工作作风的考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和“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深入推进“为抗震救灾献爱心,为发展稳定做贡献”主题活动,始终以对灾区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急灾区之所急,想灾区之所想,帮灾区之所需,解灾区之所难,不怕困难、不怕疲劳、不讲条件,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市的光荣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本地、本单位实际,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确保对口支援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区县和各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市支援地震灾区灾民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日照市对口支援北川县地震灾区救灾工作方案

  
  根据民政部安排,山东省对口支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之一北川县。5月2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又专门下发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8]112号),就对口支援工作提出明确任务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的对口支援灾区工作,根据省通知精神和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着力解决灾民临时住所问题
  
  解决地震灾区灾民临时住所,是当前物资救灾的首要任务。省援川办5月19日下发的《关于向四川绵阳地震灾区紧急提供帐篷和活动板房的通知》(鲁援川办[2008]2号)要求,我市要准备帐篷1000顶、活动板房2000套,于7月5日前完成任务并安装完毕。其中6月20日前要确保1000顶帐篷和500套活动板房运达灾区,并安装完成。5月24日,省建设厅下发了《关于修订<山东省援川抗震救灾过渡性安置房设计方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建函[2008]13号),就设计标准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对配套附属设施进行了明确。为此,除完成2000套过渡性安置住房(约40000平方米)的任务外,要增设集中供水点40个(640平方米)、公用卫生间40个(504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40个(289平方米)、公用厨房330个(696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小学2所(620平方米)、诊疗所2个(100平方米)、中学1所(1107平方米)。与原设计方案相比,净增建筑面积14876平方米,任务量进一步增大。
  
  按照省设计方案的调整,市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物资救灾组和市建委就新标准确定了新的设计方案,已经市抗震救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标准,抓紧组织生产。各生产企业要加班加点,保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所需原材料有缺口的要早计划、早安排、早采购,想方设法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确保生产进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调度,并认真搞好产品价格的合理核算。要采取边生产、边调运、边安装的原则,确保按时完成帐篷和过渡性安置房(包括配套附属设施)的生产和调运安装任务。工作分工如下:
  
  1、市建委牵头援助安置房建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规范、全面、详实、可操作性强的过渡性安置房设计标准和施工方案,以及安装任务,同时要落实安装施工人员的培训,做好基础材料的筹备。
  
  2、市经贸委要根据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做好原材料供应和生产保障工作,督促企业生产,同时做好后备企业的考察。
  
  3、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
  
  4、市交通局和日照火车站要备好运输车辆和车皮,做好随时起运准备,确保援助物资送达安置点。
  
  5、市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对帐篷和过渡性安置房的生产全程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6、市财政局负责物资生产和调运的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
  
  二、积极协调解决灾区急需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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