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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6-11-23
【实施时间】 2006-11-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49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

各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各工、行委,州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州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自去年以来,在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地区、各单位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了州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建设和网络平台的集成。目前,硬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已全面完成,全州专网网络建设及改造工程已全部竣工,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服务器端的安装、调试初步完成,对各地区、各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已结束,所有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经州政府领导同意,从200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州范围内试运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为确保此项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
  
  各地区、各单位积极开展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在州政府专网平台上的各项应用,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抓紧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还没有配备专网专用计算机、彩色打印机、交换机等电子政务应用必备设备的地区和单位要尽快购置,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与州政府专网平台的连接,已实现与州政府专网连接的,要扩大联网范围,尽快建成本地区、本单位的局域网,保证政府专网覆盖到本地区、本单位的所有领导和相关科室。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州专网网络安全运行。
  
  二、切实加强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应用工作
  
  海西州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是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办公业务的实际需求而制定的专用办公系统,该系统以州政府办公室为枢纽,实现各地区、各单位间纵向和横向电子公文的安全、高效传输。
  
  (一)开展政府电子公文传输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海西州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规范有关工作程序,完善相关技术设施,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制度,确保电子公文传输安全高效。各地区、各单位建设本单位纵向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涉及的应用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信息标准等要按照青海省办公厅“全省政府系统网上公文传输系统”的技术接口要求和《海西州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实施方案》(附件2)进行,以保持与省、州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兼容。
  
  (二)电子公文传输的内容。州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普发文件;州政府办公室的会议通知、督查通知等;各地区、各单位上报州政府的请示、报告等。机密级(包括机密)以上的公文不得传输。
  
  (三)各地区、各单位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文秘部门负责。各地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进行操作,确保及时接收和发送电子公文,工作日要保证每天上、下午各上网一次,不得出现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州政府办公室将利用电子政务短信息平台,通过短信息手段提醒各地区、各单位查看、接收非正常工作时间传输的紧急电子公文。系统正式运行取消纸质公文后,凡因不按时开机或上网而耽误收取电子公文、会议通知等造成误事的,责任由接收单位负责。同时,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中设置好本单位的详细信息,以便实现电子公文流转的在线跟踪。
  
  (四)各联网单位从州政府专网上收取的电子公文、督查通知、会议通知等,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
  
  (五)各地区、各单位的电子印章由州政府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对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实物印章;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加密狗设备是阅读和打印红头红章公文的关键设备,必须安装在收发电子公文的专用计算机上,由专人进行管理。加密狗由州政府办公室购置,为各地区、各单位统一配发,每个单位有且仅有一个加密狗,不得从第三方购买加密狗增加电子公文收发点。电子公文的归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访问方式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通过州政府专网网站进行登录。在专网(http://haixi.qh.gov.cn)的用户登录栏内输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帐号和密码并进行成功登录后,点击办公专区栏中的相应栏目后即可进入相应的系统。各地区、各单位的帐号和密码,请到州政府信息科领取。各地区、各单位在收到帐号和密码并成功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方法是:在登录后,点击用户登录窗口中的“修改个人信息”按钮,进入个人信息修改界面后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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