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发[2006]50号
【颁布时间】 2006-11-22
【实施时间】 2006-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50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10、各商业银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托管贷款金额为应退未退税款的70%至100%,商业银行向出口企业发放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后,即相应增加贷款授信额度。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用于企业出口创汇,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税务部门要确保企业出口退税专用账户的唯一性,并及时向银行反馈应退未退税额查询回执。各商业银行对外贸企业有市场、有效益的出口业务所需流动资金要继续给予打包贷款、封闭贷款。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国税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材料即送即审。在省里退税指标下达后,一周内将退税款退给出口企业。
  
  四、凝聚合力,优化环境,努力形成对外贸易的新优势
  
  11、加快口岸建设,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进出口贸易的条件。在市外经贸局增设“口岸管理科”,挂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外经贸局(市口岸办)要根据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状况及趋势,制定全市口岸发展规划。要加快电子信息平台建设,使我市的进出口企业能尽快实行网上报关、网上报检、网上备案、网上核销,切实为出口企业降低商务成本。要充分发挥新余海关、新余出入境检验检疫办事处的优势,积极为企业便捷出口通关创造条件。要加快启动新余经济开发区大型公共保税仓库的建设,抓紧申报新余经济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我市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工作。
  
  12、创造实效、畅通的物流环境。抓好铁海联运工作,要充分发挥我市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优势,大力扶持并促进国际集装箱运输。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外运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实行报关、报检、外运一条龙服务。要大力发展以配装为重点的物流中心,增强整机产品的就地配套能力,降低生产环节费用。
  
  13、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规范收费行为。除国家和省已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为乱收费。任何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出口企业自主经营,不得强行要企业接受指定服务;不得将政府部门正常的工作职能转交给中介组织开展有偿服务,或将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检测、信息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不得强迫企业参加收费性质的会议、培训、考察、检查、评比、商会、协会、研究会等;不得强行企业做广告、订购书报刊物。企业如遇到上述情况可直接向市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五、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对外贸易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14、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工作的领导。面对全市外向型经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十六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的成效要作为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市外经贸局要经常组织全市外向型企业经营队伍、外贸出口人才队伍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15、建立健全发展进出口贸易工作的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全方位、多领域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今后,全市年度外贸出口工作目标任务由市政府分解下达给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市外经贸局负责对进出口工作目标任务执行情况每月一调度、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小结,年终进行总结。
  
  16、加大对发展进出口贸易工作的奖惩力度。今后,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完成进出口贸易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对先进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给予荣誉为主、物质为辅的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市级考核奖励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