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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台市委[2006]18号
【颁布时间】 2006-11-22
【实施时间】 2006-1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5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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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切实推进党(政)务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党委党务公开,构建扩大党内民主、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的工作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及其下属部门内部的办事程序、服务标准、职责权限、办事结果、奖惩措施,包括减轻农民负担、民政救济款物以及政府拟办实事等都必须直接向群众公开,赋予群众更大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7、切实加强监督约束。广泛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乡镇党委定期向党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和班子成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疏通和拓宽监督渠道。既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圈的监督,还要探索加强对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
  
  五、进一步实现乡镇权责统一
  
  18、切实推进乡镇机构综合改革。综合考虑乡镇人口、经济总量、历史沿革、地理位置等因素,合理调整行政区划,适度撤并小乡镇,打造经济文化中心镇。要规范乡镇党政机构,乡镇党政机关按照职能归口一般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等5个。人口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可适当增加。要对现有乡镇事业单位的职能进行分类改革,公益性的要强化服务,经营性的要推向市场。要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力量,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
  
  19、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积极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县市区要建立乡镇财政分类支持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乡镇正常工作运行,缩小乡镇之间的发展差距。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发展经济与财政增长统一起来,努力提高自我保障能力。
  
  20、切实理顺条块关系。进一步明确乡镇的职能定位,县级政府需要乡镇政府承担相关责任的,应依法合理赋予乡镇政府相应的办事权限,或委托乡镇执法,尤其是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村镇规划和建设、公共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水政水务、土地管理等领域,要明确权责关系,确保管理到位和责任落实。要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乡镇政权体制,和以业务部门为主、乡镇为辅的双重领导科学运作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派驻乡镇机构负责人的调动、任免,应当先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其年度考核由派出单位会同乡镇进行。
  
  六、进一步强化乡镇带村的工作力度
  
  21、切实发挥乡镇党委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乡镇党委要通过形成组织化、制度化的机制,实现乡镇带村,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理顺农村党组织与村级各个组织特别是村委会的关系,加强村级其它组织配套建设,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加强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支持村委会依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2、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团组织党的建设。重视抓好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逐步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重视建立完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新格局。重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等新社团组织的党建工作。努力探索新经济组织和新社团组织党建工作作用发挥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战斗力。
  
  23、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广建立党员信息化管理系统,不断完善流出党员和流入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长效机制。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扩大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不断提高党员电教工作影响力,全面推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认真落实村干部报酬,切实帮助解决党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七、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抓乡镇党委建设的责任
  
  24、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县市区委要把乡镇党委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作为加强农村工作、加快农村发展的重要措施,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抓紧抓好。党委常委会每年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乡镇党委建设,每一届都要对加强乡镇党委建设提出专门的意见。县市区委书记作为乡镇党委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查研究,经常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职副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抓好乡镇党委建设。要建立健全县市区委常委联系乡镇制度,每年至少要有1/3的时间深入基层,帮助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及时总结和发现先进典型,并加以推广。要完善措施,协调各方面力量,形成县市区委总体抓、党委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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