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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三条 移民人口分解落实登记结果应自下而上逐级汇总。汇总成果应由组、村、乡、县、州、地(市)各级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花名册汇总初审,州(地、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将结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今后涉及跨省大中型水库的后扶工作,将与有关省建立相互协商工作机制,确保“同库同策”。 第十五条 移民人口分解落实登记工作由省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州(地、市)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领导者和责任者,各有关县人民政府为具体组织实施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好人口分解落实登记工作质量关,做到不重不漏,严禁虚报移民人口,防止发生徇私舞弊行为。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移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表1: 青海省____________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人:负责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 │行政区域编码│行政区域名称│户数(户)│人数(人)│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表2: ____________县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填报人: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 │序号│乡(镇)│村│组│户数(户)│人口(农业人口)│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合计││││││ └─────────┴───┴───┴─────┴───────┴───────┘ 表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