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海省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62号
【颁布时间】 2006-11-20
【实施时间】 2006-11-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5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分解落实登记办法

[接上页]

  第十三条 移民人口分解落实登记结果应自下而上逐级汇总。汇总成果应由组、村、乡、县、州、地(市)各级负责人分别签章认可。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花名册汇总初审,州(地、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并将结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今后涉及跨省大中型水库的后扶工作,将与有关省建立相互协商工作机制,确保“同库同策”。
  
  第十五条 移民人口分解落实登记工作由省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有关州(地、市)人民政府为本行政区域的领导者和责任者,各有关县人民政府为具体组织实施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好人口分解落实登记工作质量关,做到不重不漏,严禁虚报移民人口,防止发生徇私舞弊行为。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移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表1:
  
  
青海省____________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人:负责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

  
  ┌────────┬────────┬──────┬──────┬──────┐
  
  │行政区域编码│行政区域名称│户数(户)│人数(人)│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表2:
  
  
____________县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填报人:负责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
  
  │序号│乡(镇)│村│组│户数(户)│人口(农业人口)│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合计││││││
  
  └─────────┴───┴───┴─────┴───────┴───────┘
  
  表3: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