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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在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流动人口建立、参加不同形式的计划生育自治组织,更好地为外来流动人口提供综合性自治管理与服务,使外来流动人口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过程中逐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外来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外来流动人口分散居住点、工作点和经营点,要吸纳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属地村(社居委)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不断壮大包含外来流动人口在内的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配合属地管理单位,共同做好外来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工作。 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各级人口部门要加快育龄妇女信息库建设,积极研制、开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并将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情况列入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逐步解决和配备流动人口环孕情检查的专用设备。现居住地和户籍地都要充分运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及时沟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信息,共同做好孕情监测、信息沟通和社会扶养费征收工作。加大对各级信息交换平台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对信息交换数据的分析、开发和利用。 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流动人口较多的地区,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单独考核评估。从流入地查验婚育证明持证率来考核流出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从流出地收到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考核流入地的管理与服务情况,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考核协查通报率。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在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上下功夫。要总结和借鉴省人口委免费发放防盗内裤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实。要利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返乡的时机,集中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使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属地化管理、人性化宣传、市民化服务的益处,引导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 宣传教育活动要与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相结合。流动人口中的大部分人处于育龄期,但由于特殊的生活环境和方式所限,加之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欠缺,面临着比同龄常住人口更多、更复杂的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和风险。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户籍地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和保证金,坚决禁止强迫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现居住地要保障流动人口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四项手术”、孕情检查和避孕药具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进行生殖健康检查时,享受市民同等待遇。要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点孕检”和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制度。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通畅的计划生育投诉渠道和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体系。流入地要把流动人口的发展纳入本地的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现居住地管理。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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