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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前政发[2008]34号
【颁布时间】 2008-05-27
【实施时间】 2008-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76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第四阶段:命名阶段(2009年1月-2009年2月)。“中国旅游强县”由国家旅游局命名并予以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创建旅游强县同创建前郭旅游特色县、镇、村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标准,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并限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报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创建中国旅游强县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工作。
  
  (二)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县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加强对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增强全民意识,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机制,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1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利、推诿扯皮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前郭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前郭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责任单位分工表(略)
  
  附件1
  
  
前郭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 呼和少布县长
  
  副组长: 焦洪学县委常委、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韦星副县长
  
  成员: 张雪梅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成德长山镇党委书记、长山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高明芬县长助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树林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卓日格县长助理、县政府秘书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屈铁录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卢永文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海文县旅游局局长
  
   呼合成格日县人事局局长
  
   张恒庆县建设局局长
  
   孙恒义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乌丽亚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何海玉县统计局局长
  
   青格勒县文体局局长
  
   汪延钧县交通局局长
  
   王晓波县环保局局长
  
   赵秉忱县招商局局长
  
   布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继田县农业局局长
  
   图力古尔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书贺县卫生局局长
  
   刘汉富县林业局局长
  
   李光县工商局局长
  
   季魁江县教育局局长
  
   格日乐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向明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马永明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董晓燕县旅游局副局长、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旅游局局长
  
   李春雷县市场经营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海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旅游局副局长阿穆尔同志兼任,成员由县旅游局规划科、市场促进科、质量规范管理科、综合科负责人组成,联系电话:21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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