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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迪庆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迪政发[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5-26
【实施时间】 2008-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7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通知

[接上页]

  四、切实加强对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全州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责,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订可操作具体的工作方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参与实施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根据《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承担的迪庆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目标责任,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在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内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助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三)政策法规。建立促进科普作品繁荣的激励机制,扶持、鼓励科普作品创作。建立鼓励科普工作者参与科普活动的激励机制。研究激励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办法。
  
  (四)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新闻报道,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迪庆日报、州广播电台、州民语译制中心要加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各实施阶段的社会宣传,加强对科学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宣传。对普及义务教育、科技实践活动、科学素质工程、科技创新等活动中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宣传,推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典型引路来鼓舞和激励士气,更好地全面推进工作。
  
  (五)完善相关督促和考核机制。各县市、乡镇和街办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州全民科学素质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要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地要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制订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技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十一五”末期,州里对全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进行总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在全州广泛深入实施。
  
  附件2
  
  
迪庆州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8-2010年)目标责任分解书

  
  类别
  
  内容
  
  主要目标及措施
  
  牵头 部门
  
  配合单位
  
  未 成年人科学素质行 动
  
  未 成 年人 的 学 校科学教 育
  
  1.制订全州中小学生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2.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3.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困难的儿童、少年提供资助。
  
  4.发展特殊教育,根据残疾人儿童身心特点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他们提供帮助和便利。
  
  5.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县城、镇政府所在地3-6周岁幼儿基本接受学前3年教育,其余农村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60%以上。
  
  6.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使全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能与城镇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7.提高科学教育质量。建立适应21世纪需要的现代化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州直中学、县直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率不低于60%;中、小学开设科学常识课程,并结合实际需要举办各类科普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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