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房公积金发[2008]29号
【颁布时间】 2008-05-26
【实施时间】 2008-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7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汶川地震重灾地区在京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因受汶川地震波及破坏,甘肃省陇南、甘南两市州灾情严重,根据《关于汶川地震重灾地区在京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08〕27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配偶及直系血亲的户籍范围从原有的40个县市扩大到57个县市,增加的县市为陇南、甘南两市的文县、武都区、宕昌县、礼县、成县、西和县、徽县、康县、两当县、舟曲县、迭部县、卓尼县、临潭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合作市17个县市区。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