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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8]63号
【颁布时间】 2008-05-26
【实施时间】 2008-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7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县(区)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管理责任制,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根据对各县(区)2007年度实施民族团结、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检查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责任制考评先进县(区)予以表彰。
  
  一、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县(区)
  
  一等奖:玉龙县、永胜县
  
  二等奖:古城区、华坪县、宁蒗县
  
  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先进县(区)
  
  一等奖:永胜县、宁蒗县
  
  二等奖:古城区、玉龙县、华坪县
  
  希望各县(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丽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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