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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54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北京奥运会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5月至12月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市政府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火灾隐患,使排查治理范围内的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 组长:王诚安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可三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少山三亚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 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出版体育局、市卫生局、农垦三亚办事处、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空管站、市发改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市综合执法局、市广电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河东区管委、河西区管委、田独镇、崖城镇、海棠湾镇、凤凰镇、育才镇、天涯镇各1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吴清勇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派一名科级以上干部担任工作人员。办公室联系电话:88956119、88956409,联系人:何平。 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职责,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旅游景点(区)及文物古建筑。 7.“六小单位”和家庭旅馆。 8.影响当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其他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 5.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器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多合一”“六小单位”、家庭旅馆等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