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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川环办发[2008]117号
【颁布时间】 2008-05-26
【实施时间】 2008-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78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排查地震灾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损坏情况的通知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眉山、阿坝市(州)环保局:
  
  5月12日发生汶川8.0级地震,受灾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受到不同程度损坏,对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隐患。为全面掌握受灾地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损坏情况,为下阶段恢复和重建工作创造条件,确保工业企业在恢复生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请所涉市(州)环保局对所辖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损坏情况进行彻底排查,排查情况于6月10前报省环保局工业处
  
  联系人:罗文利
  
  联系电话:(028)86112413 传真:(028)86119656
  
  电子邮箱:wkc9668_cn@sina.com
  
  附:地震灾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损坏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
  
  
地震灾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损坏情况统计表

  
  市(州)
  
  地区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模
  
  污染治理项目
  
  内容及规模
  
  受损情况
  
  修复措施
  
  (重建、修复、完善)
  
  预计投入
  
  资金(万元)
  
  企业环保
  
  负责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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