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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保政发[2008]68号
【颁布时间】 2008-05-22
【实施时间】 2008-05-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82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二)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1.搭建招生平台,积极争取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到保山招生。市教育局每年要定期邀请省内外具有实力的中等职业学校到保山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市外中职教育资源为我市培养各类初中级技术人才。各县区要解放思想,充分利用外地优质教育资源来解决本县区中职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积极支持并广泛动员更多的学生到市外就读中等职业教育。
  
  2.在保山电大分校成立保山旅游学校。充分利用保山电大分校的教育资源,开办以旅游专业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中初级技术人才。
  
  3.充分发挥保山技工学校的龙头作用,建立全市技工类学生统一招生的联动机制。将保山技工学校的办学延伸到各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由保山技工学校及各县区职校统一招生,统一管理的办学新体制,促进全市技工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改革
  
  1.建立按在校生人数拨款的机制,实行多招生多拨款,少招生少拨款,激励中等职业学校扩大招生规模。
  
  2.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选聘制、教职工竞聘制、绩效工资制“新三制”改革。在抓好校长公选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教职工竞聘制和绩效工资制,建立健全教职工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任用机制;建立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分配机制,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学校可将合法合规收取的预算外收入资金用于绩效工资分配。
  
  3.建立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市、县区应分别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年度任期目标,每年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期目标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发放5000-15000元绩效奖,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中等职业教育师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
  
  1.广开师资来源渠道,补充教师数量。鼓励支持学校面向省内外引进优秀师资人才,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可由学校择优招聘教师。为切实缓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严重不足问题,从2008年起,市、县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特聘教师制度。
  
  2.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培训名额指标支持;二是依托省内外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每年为我市培训30名左右的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三是由各中等职业学校有计划地出资自主选送培训。通过多渠道培训,力争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30%。
  
  (五)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快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已成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本县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2.建立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将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职中建设、招生人数、在校生数等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考核责任书,每年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努力营造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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