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发[2004]26号
【颁布时间】 2004-12-08
【实施时间】 2004-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更好地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审判实践中加以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望及时报告我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04年12月8日

  
  目录
  1、受理通知书
  2、参加诉讼通知书
  3、应诉通知书
  4、行政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
  5、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
  6、举证通知书(供被告举证使用)
  7、举证通知书(供原告、第三人举证使用)
  8、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9、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通知书
  10、因公告送达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
  11、准许/不予准许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证据通知书
  12、二审指定原审被告补充证据期限通知书
  13、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
  14、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书
  15、不予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决定书
  16、复议决定书(驳回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复议申请)
  17、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决定)
  18、调取证据通知书
  19、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
  20、证据保全裁定书
  21、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
  22、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通书
  23、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的鉴定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
  24、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的勘验结论重新勘验申请通知书
  25、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26、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27、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28、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29、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
  30、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
  31、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通知书
  32、对新的证据提出意见或者举证通知书
  33、证据收据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一
  ×××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
  
   (××××)×××字第××号
  ×××:
  你诉×××(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年××月××日
  (院印)

  
  说明:本通知书送达起诉人。
  
  
  
  
×××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
   (××××)×××字第××号

  
  ×××:
  本院受理×××(起诉人)诉×××(被告)×××(案由)一案后,发现你与本案的处理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将有关参加诉讼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年××月××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